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桂药监〔2021〕9号)规定,我局已组织完成老鹳草、银杏叶及仙茅这3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将拟定的标准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对标准中存疑之处开展验证,如需修改方法或调整限值,应提供满足《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相关验证材料,同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建忠、罗倩
联系电话:5865113
电子邮箱:909098677@qq.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
附件:1. 老鹳草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2. 银杏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3. 仙茅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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