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器械信用监管评价体系,推进广西医疗器械信用档案建设,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信息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广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4年4月1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yjj.gxzf.gov.cn。
信函和电子邮件请注明“《广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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