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药监办函〔2019〕48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医药商会、广西零售药店协会、广西药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提升我区药品零售整体水平,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健康、高质量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便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工作方案》《广西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方案》《广西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自治区药监局起草了《关于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西医药商会、广西零售药店协会、广西药师协会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姚 琳,电话:0771-5896085,传真:0771-5844710,邮箱:gxyjjltc@163.com。
附件:关于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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