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桂林市鸿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依法予以注销上述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限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桂林市鸿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桂妆20200001 |
2025/01/27 |
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蒙正村民委会蒙正村30号 |
有效期届满 未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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