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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品检验研究院获国家药监局命名为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23-11-01 09:2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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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印发通知,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单位为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此次命名是根据《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安排和《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相关单位申报、培育,由国家药监局考察验收合格批准决定的。

自2022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被确定为国家药监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以来,该院在自治区药监局的组织指导下,按照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要求,立足检验检测职能和广西实际,将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检验为民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民族团结号—药品法治宣传”项目,全力做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稳步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是建设内外两个普法宣传阵地。即:对内打造立体化普法主阵地场所。建设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药品法治宣传展厅、“药·妆”智慧体验馆、中药民族药标本馆、历史文化展厅、科学党建展厅等场所,设置药品法规知识竞答、普法+技术规范、普法+党建活动、普法+民族特色等普法互动内容,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普法服务和丰富多元的观展体验。目前,主阵地年均接待参观人员约3万人次,成为“两品一械”政策法规知识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对外,与区内药企共同搭建药品普法联盟创新平台,通过整合盘活各普法主体资源,增强传播力,提升普法服务效能。

二是坚持面向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等“三个面向”。面向监管人员,对内通过订阅法治刊物、举办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特别是抽样、检验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教育。对外从各科室遴选出20名高素质人才组建普法宣讲团队,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不少于15人,对全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抽样人员,以及全区各级检验检测所(中心)的检验人员开展“两品一械”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业务培训20场次,切实提升基层人员法治水平。面向行政相对人,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重点,通过“抽样联动普法、支部联建普法、调研联合普法、座谈联系普法、培训联结普法、联盟创建普法”等六“联”普法形式,向行政相对人解读“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将学法范围扩大至全区“两品一械”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结合“科技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宪法日”、“公众开放日”等普法宣传节点,组织群众观看法治宣传海报、微电影,并用好群众语言、群众表达进行科学阐述,产出“广西小药王讲民族医药法”、“小蒋说妆”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适宜推广的普法文化作品。自2022年创建至今,累计开展30场“普法+科普”宣传活动,25场“普法+党建+技术”宣讲活动。

三是凝聚“普法+民族团结+规范执法+技术服务+科普宣讲”等四股普法力量。在民族团结方面,组织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志愿宣讲团队,赴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开展“送法下乡暖人心 药品安全保健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规范执法方面,充分利用现场抽样执法的有利条件,将普法宣传教育搬到生产车间、经营场所,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执法与普法同频共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技术服务方面,针对不同特点和需求的企业和行政相对人,提供药品注册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口药材管理等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约300余人次/年,为企业发展“输血补气”。在科普宣讲方面,以互联网、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新技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模式,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并通过以案说法、药品法治宣传等小故事讲清大道理、传递正能量的形式,累计制作药品普法宣传视频和海报100期。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宣传药品法治知识约80期,参与民众约15万人次,切实提高普法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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