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药监局出台《自助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对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可设置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售药机,以后群众购买乙类非处方药就像买日用品一样方便。
《规定》对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所要遵守的法规依据、监督管理、放置区域、场所环境要求、提示警示设置等进行了规范。零售药店可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等在24小时便利店或宾馆、机场、车站、社区、商场、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助售药机。群众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在自助售药机就可以买到,免去医院排队挂号就诊、化验、取药等费时、费钱、费力之苦。自助售药机售出的药品必须具有完整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不得拆零销售,不得缺少说明书销售,并能够与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联网,可打印销售凭证,确保药品可追溯。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