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质量管理与科研科科长秦庆芳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作为从事药品审评查验的科研工作者,您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感想?
秦庆芳:李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振奋人心,分析形势深刻透彻,确定目标科学合理,谋划部署精准务实,民生情怀可感可及,有责任、有担当、情怀、有温度。我们广西代表团全体代表一致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高举旗帜、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催人奋进的好报告。特别是报告中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如今,全球对传统医学的重视和中医药国际认可度不断提升。我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继颁布,中医药产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期。作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少数民族医药为保障各民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中华文明史上浓墨重彩的篇章。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尤其是对高质量中药材的需求日益增长。
记者: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中药材市场规模达到916亿元;2024年,市场规模大幅增长,达到约3000亿元;2025年,预计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作为我国药材资源丰富的地区,广西在中药资源领域有着什么样的优势,在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方面面临着什么样的挑战?
秦庆芳:广西在中药资源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天然优势。这里素有“天然药库”“中药材之乡”的美誉,中药资源类别多达7506种,位居全国前列,是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理想之地。另外,玉林中药港已成为全国知名中药港,是中国第三大中药材集散地,年交易额超300亿元。广西境内丰富的药材种类涵盖了众多珍稀且药用价值极高的品种,主产或特产的罗汉果、肉桂、“十八钻”等壮药、瑶药特色药材更具发展优势,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坐拥得天独厚的资源,广西在中药材发展方面却面临着挑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广西在药材质量标准、提取技术等关键基础研究环节上相对薄弱,直接导致大量优质中药材仅能以初级产品形式进入市场,未能充分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特别是“桂十味”提取物,虽然已成为国际医药、化妆品、食品、香料的中间体,但是产品还是比较粗放。
记者:广西作为我国通向东盟的桥头堡,具有推动我国中医药服务东南亚市场的优势。针对广西中药材产业化发展面临的挑战,您有哪些建议?
秦庆芳:我围绕夯实新时代中药产业化发展基础,推进民族地区中医药规范化发展提出了3点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助力中药资源丰富的民族地区建立中药研究所,促进产业化发展。在我国大力推动发展中医药产业以及中医药出海的背景下,建议从国家层面在广西投资设立具有顶尖科研设施与专业人才团队的中药研究院所,致力于攻克中药材成分分析、提取、炮制、工艺技术以及中药材质量标准等基础研究难题,为中药材深加工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撑,推动中药材从传统粗放式经营向精细化、高科技含量的产业模式转变,扩大我国中药材中间体的出口覆盖面。
二是建议将少数民族医药资源纳入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的重点扶持范畴。广西的壮药、瑶药极具地域特色,是凝聚民族智慧结晶的传统医药资源,长久以来保护着广西民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在广西逐步得到重视,相关认证认定工作已经开展。为进一步推动壮药、瑶药的传承与发展,使其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发挥更大价值,建议国家建立一系列完善的政策体系,将壮药、瑶药纳入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重点扶持范畴。通过设立专项发展基金,为壮药、瑶药基础研究、临床试验、人才培养等环节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针对壮药、瑶药独特的药用植物资源,资助开展野生资源保护与人工种植技术研究,增加道地药材定制药园的种植品种,扩大种植范围,在优势产区建设种质资源库(圃),加强种苗培育研究,推动种子种苗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中药保护品种,修订完善品牌中药质量标准以符合国际化市场的要求,进一步扶持培育民族地区品牌,推动“两面针”“金嗓子”“花红”等民族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促进壮药、瑶药人才培养传承。依托各类医学院校,开设民族医药选修课、辅修课等,设立民族医学专业方向。加强民族医药方向研究生教育,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名校和学科,建立民族医药专业人才梯队。完善民族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民族医药人才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
三是建议在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加本地特色壮药、瑶药品种药品,助推少数民族特色中医药产业的繁荣。几个世纪以来,壮药、瑶药一直是广西老百姓常用药品,具有独特疗效。然而,在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各省不允许自行增加特色品种,许多特色壮药、瑶药无法纳入医保报销,习惯使用这些特色药品的老百姓需全额自费,不仅增加了经济负担,也限制了广西医药产业发展。建议国家在执行全国统一医保政策时,结合民族地区用药习惯,推动民族地区医药事业发展。
□本报记者 孔国俊 袁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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