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场监管局动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防范普通食品假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

2020-05-19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期广西区外发生了以普通食品假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欺骗消费者购买使用的事件。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请您注意:

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是普通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二、购买时看清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必须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许可事项。购买产品前,请仔细查看经销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三、认清产品标签标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注册,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注册号,其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

四、登录官网核查。

获得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产品名称或注册号查询真伪。

网址: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

五、警惕普通食品虚假宣传误导。

不要轻信商家推荐或宣传,看清楚产品名称,蛋白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调制奶粉等是普通食品,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能当作婴幼儿配方乳粉,也不能用于解决特定营养素或者膳食的其他特殊需要。

六、索票索证保护权益。

购买时要向经销商索票索证,确定产品来源可溯,保留好销售凭证。

七、记住投诉举报电话。

如对所购买的产品存在疑虑,或发现假冒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