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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出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着力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

2020-11-26 16: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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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4 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制定15项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着力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进一步打造广西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方案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量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方式,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制度权威和效能显著提升,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得到有效防范和制止,着力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和具体表现,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措施类别,将规定、办法、决定、公告、意见、批复等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有关具体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方案指出,要严格执行审查标准,遵循审查基本流程,严格审查要求,高度关注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从严从细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拟以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审查后,提交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审复核,并由本级司法部门在合法性审查中把关。严禁滥用例外规定,对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强化审查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适用例外规定的,将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关材料一并提交联席会议备案。

同时,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全区各级市场监督部门主动公示举报电话、材料接收途径,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核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举报处理工作,核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将有关问题线索依法移交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处理。

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有关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增强正面激励和刚性约束。力争至2023年,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实现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全覆盖,努力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局面,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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