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公告,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均在补贴范围内,单套住宅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公告显示,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用于广西区内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申领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个人消费者指在广西区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产权人(仅限自然人);纳入补贴范围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
本次活动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淋浴房、洁具(含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面层装饰、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智能马桶等已纳入广西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的物品和材料不纳入本活动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委托装饰装修公司装修的,按照消费者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自行装修的,按照消费者所购买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从10月14日(含)起,到装修住宅所在县(市、区)政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待开通银联云闪付平台收件系统后,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实地核验。(岑琴 王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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