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有关规定,为更好的开展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审评工作,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诚邀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专家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一)药品监管部门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
2.熟悉相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经验,对医疗器械分类工作有深入了解,从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检测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关注医疗器械领域学术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
4.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人员;
5.积极参加分类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所等单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熟悉相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2.从事医疗器械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长期关注医疗器械领域学术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人员;
5.积极参加分类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
(三)专业组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1.收集医疗器械技术发展相关信息,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和监管政策发展动态,对医疗器械监管建言献策;
2.参与医疗器械产品风险评估、相应技术领域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分类目录维护等相关工作;
3.承担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出席各种会议、活动;
4.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5.保守工作秘密,当相关会议、活动或文件与本人利益相关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诚实守信,廉洁公正,不得利用委员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推荐方式
推荐人员请按要求填报《广西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 2023 年9月18日前报至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并将电子版《广西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广西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中心邮箱。
联系人:卢 静、韦宛伶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 32 号,邮编 :530026。
电 话:0771- 5575800、5715856
电子邮箱:spcy@yjj.gxzf.gov.cn
附件:1.广西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推荐表
2.广西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年8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