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自治区药监局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等相关要求,于2021年3月22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飞行检查主要结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以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开展。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全项目或部分项目检查。
二、检查及处理情况
本次检查由广西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派出20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区20家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发现缺陷项共271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14家,暂停生产6家,立案查处2家,检查及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针对全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继续加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力度,积极督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附件:2021年广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