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以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我局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起,启动全区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工作。现将广西2020年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陈锦钧,0771-5854946。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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