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 第3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疫苗生产企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序号 | 委托疫苗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 | 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所在省份 | 被委托配送企业 | 被委托企业所在省份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 委托品种 | 委托情况 | 委托期限至 |
1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仓储中心三楼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规格:0.5ml/瓶/盒。包装规格:西林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90026) | 储存配送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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