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药监〔2019〕48号
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9年10月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采购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自治区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不再另行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冯学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廖品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召集人:文东旭 自治区药监局局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正厅长级)
成 员:甘 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
主任
韦运雪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巡视员
罗陈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唐咸来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马义生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杜恒年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李 青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
(副厅长级)
蒋 劼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晓华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梁万山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黄 琛 自治区药监局副巡视员
于海波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主 任:黄 琛(兼) 自治区药监局副巡视员
副主任:万 秋 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联络员:董长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苏黄炜炜 自治区党委编办区直机关处副处长
胡 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
张士军 自治区科技厅副处长
杨富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医药工
业处处长
成 静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犯
罪侦查处副处长
欧后智 自治区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
陈海涛 自治区财政厅党政群团处处长
张 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
郑承杰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
吴 光 自治区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
罗 斌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长
姚 琳 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
黄建国 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岑 侃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采购部负责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