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0期
广西童春堂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5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我局于2019年5月14日受理。经本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广西童春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桂AA1300232)。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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