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药监〔2020〕31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6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布局工作实施方案》,经2020年第二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马 敏,0771-5786778。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布局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