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品生产
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品生产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药监办函〔2023〕37号),我局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品生产质量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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