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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2020年绩效考评 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报告

2021-12-31 17:4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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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中直驻桂单位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1〕9号)要求,2021年5月我局认真制定了2020年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有效性,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绩效考评结果通报情况,认真整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有力回应群众关切的药品安全问题,促进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绩效办向我局反馈的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共有27条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可分为五大类:

(一)反馈问题整改。包括“公告的咨询电话比较难打得进。”“青秀区希望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打击力度,加大违法分子的公开力度。”“2019年12月1日新的药品管理法颁发后新的管理法取消了GSP认证有些人对条例理解不够深透,希望药监局以后每半年一次对新的政策法规进行相关的培训活动。”3条意见建议。

(二)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的意见建议。包括“河池市南丹县八圩乡老圩场村深坨屯路灯太稀少只有十二盏达不到照明效果。”“八圩乡有关贫困户的福利政策及时通知到户。” “八圩乡有的地方还没有公厕,希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希望对河池市南丹县八圩乡老圩场村的红岩屯、毛腊塘、村山屯等村屯进屯的路搞好道路硬化”等7条意见建议。

(三)热点难点工作意见建议。包括“希望自治区药监局多开展一些医疗器械应急产品注册这样的培训班,让企业更好的办理,一个季度或是半年开展一次。”“2020年办理医疗器械应急产品注册工作时,因为材料反复修改耽误了很多时间要1-2个月才审核完,希望以后自治区药监局在审核材料一个星期审核完。”“钦州市灵山县的企业反映,预定的防护服自治区药监局没有办法做出来,还是联合广东那边的才能完成,希望自治区药监局能够完善设备。”“希望自治区药监局对其它领域进行辅导比如内窥镜还有产品注册进行培训,最好在南宁市一年开展1-2次这样的培训。”“希望自治区药监局能多与企业沟通,帮企业做培训扶持企业如何注册产品或是在体系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最好一年开展全区性的培训1-2次。”“在2020年疫情期间打电话给南湖这边的政务大厅自治区药监局窗口咨询业务时,因为不了解情况多问了几句工作人员爱理不理不耐烦,希望以后在接到群众的电话要耐心接听。”等8条意见建议。

(四)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包括“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出台更多更便利的措施。”“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差距太大。”2条意见建议。

(五)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意见建议。包括“加强多沟通,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及广西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药产业提档等级,比商情之危为我区医药产业发展之机,注意防范医药产能和质量可能存在的风险。”“建议以服务促进发展为宗旨,不为监管而监管。”“建议加强部门联系,就进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大数据沟通信息共享。”“希望能进一步完善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面对新时的改革要敢于突破,勇于创新。”6条意见建议。

三、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项目一:2021年以来,我局通过加强办公室值班电话值守以及在局门户网站上公众服务模块的公开咨询电话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许可服务模块的许可服务电话多渠道咨询方式,有效解决了公众电话咨询难打进的问题。

整改项目二:2021年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通过强化案件查办,确立强监管、严执法的导向,集中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持续净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放大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执法合力,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查处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年底我局已对提出建议人进行了回访,对方表示非常满意。

整改项目三:2021年6月22日-25日,我局在山东大学(威海)举办全区疫苗流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新疫苗法规下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工作、疫苗案件行政执法等内容开展培训。 11月16日-19日,我局在南宁举办药品流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解读、药品经营企业(含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零售药店)GSP检查等内容进行培训。两次培训,内容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紧贴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升全区药品流通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增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能力。全区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流通科负责人,自治区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共120人次参加了培训。

(二)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的意见建议

整改项目一: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助力帮扶联系村全面振兴。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老圩场村所有进屯道路全部硬化。扎实推进43户脱贫户异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在甲坪村新建一座100立方米的水柜。在各村选择1-2个屯作为示范点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三清三拆”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深受群众好评。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目前,所有脱贫户住房均为稳固住房,没有出现因灾导致住危房的情况。二是谋划推进产业发展。4个村在巩固原有产业基础上,正在引进种植茶叶、油茶、钩藤、青蒿等种植产业。协调关西村野生蕨菜收购、运输、销售,助力合作社创业增收。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购买特色农产品,2021年采购了巴平富硒大米3100斤、红心猕猴桃3100斤等扶贫农产品。三是抓好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工作。梳理4个村享受“雨露计划”名单,帮助新增及继续享受雨露计划的学生办理“雨露计划”补助。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确保在秋季学期学生按时入学。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4个村疫苗接种率均已超过90%以上。

(三)热点难点工作意见建议。

整改项目一: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我局于2021年5月21日在桂林举办了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我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计200余人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效果显著。

整改项目二:根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受理时限要求,企业提交网上申报事项,须在3个工作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的要求,我局政务服务窗口每月对受理环节办结时限开展全面自查,2021年未发生超时未完成情况。

整改项目三:2021年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利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的契机,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等相关工作要求。以“广西北海行政审批局班子集体被免职”等身边案例,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组织工作人员说纪明责,不断推进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

整改项目四:2021年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增加编制30名,用于加强食品药品技术审评人员力量和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建设,并重新调整岗位设置,已获自治区人社厅同意。目前已经开展人员招考相关工作。

(四)系统干部职工评议

整改项目一:2021年6月1日我局出台《广西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判定指导意见》,统一我区中药饮片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意见建议。

整改项目一:2021年6月4日,我局发布滑鼠蛇、眼镜王蛇、灰鼠蛇和铅色水蛇等广西民族及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12月23日发布《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170个瑶药材品种和发布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178个品种。进一步完善了广西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推动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整改项目二:2021年我局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完成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发审批,以及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第一、二类)实现告知承诺方式审批;优化了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审批(需同时申请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含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等17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通告》和《全区药监部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整改项目三:2021年2月26日,我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医疗器械监管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药监办〔2021〕41号),部署全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并计划组织对20家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22家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11月飞行检查工作全部完成,11 月18 日在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布《关于2021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11月30日公布《关于2021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4期)。

4月25 日,我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在全区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抽检160批(台)医疗器械产品。截止11月6日,监督抽检工作全部完成,并在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1年第11期)。

整改项目四:2021年我局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局政务信息。其中,门户网站主要栏目保持每周更新2—3次;微博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微信公众号每天保持更新,节假日不间断,极大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整改项目五:2021年度,桂林南药提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申请,我局及时予以协助办理; 4月29日,我局制定《工业振兴三年行动(2021-2023年)—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报送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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