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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公布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2022-09-22 09:0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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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自治区药监局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整改落实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绩效办反馈我局的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3条,分别涉及定点帮扶、反馈问题整改、热点难点工作、区直业务往来部门评议等4个方面。经过认真组织进行梳理、归类,剔除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整合形成9项整改事项,包括在定点帮扶方面,建议加大对定点帮扶村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热点难点和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建议加强各类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行政审批和检验检测工作效率,减免药品再注册费用等;区直业务往来部门方面,建议加大药品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等。

三、整改措施

针对9项建设性整改事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同时,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要求,所有整改措施将上传至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其中由自治区绩效办确定的重点整改事项,由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

具体整改事项及整改措施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众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我局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关心过问整改进展情况,对重要问题要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到实处,改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主动沟通。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监督评价。责任部门对提出意见建议的评议人员要加强主动沟通,通过座谈会、电话、上门等各种方式,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回访工作,耐心诚恳接受评议人员的批评指正,及时回应评议人员的合理诉求。

(三)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有关责任处室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视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要求认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