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绩效考评工作公示栏

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绩效工作展示(1)--优化营商环境的履职报告

2018-11-30 22:03     来源:督查考评处
【字体: 打印

根据全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8号)要求,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中“优化改善政务、建设经营、融资、税费、人力资源、通关、信用、法治”等八大环境总体工作任务以及2018年全区共36项责任清单要求,涉及我局的主要是优化“政务服务、经营、信用、法治”环境四个方面、共19项责任清单。截至目前,除需政府政策调整、其他部门共同联动推进的有关政务服务、经营环境优化的2项工作任务以外,其他均已按期按质完成。


        一、组织编制“一事通办”清单标准,全力做好 “八统一”成果应用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完成对“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标准的制定与核对工作。自治区本级“一事通办”事项共36个大项113个子项,其中,“零跑腿”事项1个大项4个子项,“最多跑一次”事项35个大项109个子项。按时完成全区系统市县级“八统一”清单,指导全区市县局编制“一事通办”事项清单。2018年8月2日,完成“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清单的修订工作。8月6日,正式印发《 “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材料》,要求全区食药监系统尽快完成“一事通办”清单的核对、编写。


        二、加快推进实施电子证照,全区系统网络化服务上新台阶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全国统一样式的通知》等规定,在2017年启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书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开发和测试改进,新增开发建设完成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九大项行政许可的电子证照。2018年6月,全面实施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推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审批,指导市县局开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化审批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出电子证书100750件,自治区局本级共发出电子证书4537件。


        三、扩大智能化审批应用范围,实现“零跑腿”、“全天候”和“秒批”业务大幅增长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在2017年“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智能化审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和完善制度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开发建成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三个子项的“智能化审批”系统,并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执业药师注册”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告》(2018年第17期公告),实现执业药师注册智能化审批项目的全覆盖,实现“零跑腿”、“全天候”和“秒批”业务。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有4537名执业药师通过网上智能化审批,为下一步行政审批“一次不用跑”项目拓展提供了思路。


        四、为“证照分离”试点,提供便民服务保障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9 号)的部署要求,于2018年5月23日向全区系统印发保障方案,保障全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发布便民服务通告,为试点园区先试先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证难、办事难”实际问题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一事通办”工作的逐渐深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明确清理原则,落实清理范围,集中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一是结合“八统一”清单的编制工作落实“减证便民”,达到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减证”工作行动统一、标准统一。二是首批清理的目标范围明确、清晰。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制定全系统《取消证明事项清单》,明确申请人可免交证照复印件,并向社会公告。截至目前,全区食药监部门经过自查清理,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取消证明共202项,较好地完成了第一批“减证”任务。


        六、落实“容缺受理”制度,确保政务服务质量


        2018年8月,公布第一批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涉及“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审批”等3个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项目容缺受理实施后,企业药品的注册变更整体完成将比实施容缺前缩短20天时间,有效解决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关注点、焦虑点,大幅提升审批效率。截止2018年10月31日,为4家药品生产企业办理容缺事项共54件。


        七、把脉“堵点”和“痛点”,提出“去繁除重”方案


        一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组织对申请人申办本系统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问题排查工作,发现本部门食品经营许可方面仍存在一些填报信息较多、材料较多情况,特别是申请人在本局网上申报平台上申办事项时,以往填报过的信息仍存在需要重复填报,以往上传过的材料仍需要重复上传材料的重复性系统性问题。为此,研究提出了“去繁除重”的工作方案,为解决“堵点”和“痛点”问题,给出了切实解决方案。二是针对市县局还有个别项目存在需要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件类、个人身份证件类和房产证类复印件的问题,印发《关于立即解决群众办事有关堵点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复印件的通知》,在全系统明确申请人可免交证照复印件,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在网上系统“标准化目录V2.0”中进行信息更正,并同步到海望系统4.0中应用。


        八、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制定印发《“先照后证”改革及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科学建立“一单两库”,提升监管效能。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同程度的风险程度,建立各类产品的不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随机抽检随机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并跟进风险解读,食品抽检信息基本实现每周常态化公布。目前自治区级已经公布164期食品(其中2018年为43期)和63期药品(其中2018年为10期)抽检结果信息,以便公众及时掌握全区食品药品抽检质量状况,倒逼企业把好食品药品质量关。四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风险会商机制。研究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信息,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定期召开全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采用风险会商方式做好风险预判和防范措施。以食品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为基础,以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点为导向,组织开展多个食品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对风险会商排除出的高风险问题信息,2018年共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信息快报15期,加强对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和社会性风险的分析预测。


        九、全面启动20项“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50号),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20项“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于2018年11月8日报告自治区政府,并发布启动公告、印发紧急通知,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区系统全面推行,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