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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2019年 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2020-06-29 17:0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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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有效性。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绩效考评结果通报情况,认真整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有力回应群众关切的药品安全问题,促进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绩效办向我局反馈的2019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共有22条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可分为四大类:

(一)热点难点的意见建议。包括“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每年安排一次给经营的企业做现场细则方面的培训。”“希望药监局在青秀区较好酒店会议室开展一些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半年一次,召集经营企业来了解法律法规内容,希望该单位今年7月份解决。”“希望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半年开展一次关于怎样去正规开展医疗器械行业方面的培训。”“希望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三次医疗器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的培训学习少了,只有1次/年,希望再增加1次/年。”“希望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半年开展1次政策、业务的指导、学习。”7条意见建议。

(二)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的意见建议。包括“希望自治区药监局加强对八圩乡产业技术及引进产业方面的扶持。”“河池市南丹县八圩乡,引进新的项目种植药用丝瓜,群众意识不够,认知不够,希望给群众培训,带动新理念。”“河池市南丹县关西村,还有一部分村屯道路没有太阳能路灯,希望安装。”3条意见建议。

(三)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包括“加强业务培训,培训范围扩大到基层所、乡镇所人员。”“加强对县级基层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配备必要的工作用之设备,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等11条意见建议。

(四)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意见建议。包括“建议加大对药品行业的监督监管,加大执行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效打击药品违法行为”1条意见建议。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和警示教育

项目一:组织开展2020年度医疗器械相关培训

1.方法步骤:将医疗器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和警示教育等内容纳入我局2020年的培训计划,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根据培训计划安排,我局将在2020年举办3期培训班,分别是指导广西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出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全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加强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满足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培训需求,推动企业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经营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2.时间节点:按照本局2020年度计划中确定的每个培训项目的时间节点完成,因故无法如期举办的,最迟举办时间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因故取消培训项目或调整培训内容的,需报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责任主体:医疗器械监管处。

4.完成标准:

对完成的培训项目,每个项目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培训资料(或课件)、培训效果评估表。

(二)抓好定点扶贫工作

项目二:高标准完成扶贫任务

1.方法步骤:按照本局2020年度扶贫工作计划,结合南丹县委、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脱贫摘帽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党旗领航 结对帮扶”活动,继续号召爱心企业参与“党旗领航 结对帮扶”并开展捐赠活动,继续推进塘浪旱藕加工产业扩大发展,继续推进关西药用丝瓜种植,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加大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群众产业认识度;集中力量重点推进甲坪村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甲坪村2020年整村脱贫摘帽,持续巩固塘浪村、老圩场村、关西村脱贫摘帽成果,完成四个村剩余31户128人脱贫销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现全部脱贫摘帽,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以应急状态、应急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打好收官之战。

2.时间节点:按照本局2020年度扶贫工作计划2020年6月底开展“党旗领航 结对帮扶”活动及爱心企业捐赠活动,塘浪旱藕加工产业扩大、关西药用丝瓜种植、四村太阳能路灯等捐赠项目7月中旬落实到位。2020年9月底完成甲坪村整村脱贫认定及四个村剩余31户128人脱贫销号工作。

3.责任主体:机关党委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驻南丹县脱贫攻坚工作队。

4.完成标准:

(1)2020年6月底完成“党旗领航 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

(2)2020年6月底完成“党旗领航 结对帮扶”活动中爱心企业捐赠用于塘浪旱藕加工产业扩大、关西药用丝瓜种植等非太阳能路灯项目的落实;

(3)2020年7月完成企业捐赠用于甲坪村、关西村、塘浪村、老圩场村共计365盏太阳能路灯的安装;

(4)2020年9月底完成甲坪村整村脱贫认定工作;

(5)2020年9月底完成甲坪村、关西村、塘浪村、老圩场村四村剩余31户128人脱贫销号。

(三)加大本系统培训力度

项目三:加强基层业务培训

1.方法步骤: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2018年—2022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桂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20年度计划,切实做好市级以上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争取财政、培训主办单位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国家药监局举办的全国培训班机会,尽量选派基层监管部门领导参训,通过多种形式满足基层监管部门培训需求。三是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宣贯,督促各市加强对县局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整体素质。

2.时间节点:按照本局2020年度计划中确定的每个培训项目的时间节点完成,因故无法如期举办的,最迟举办时间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因故取消培训项目或调整培训内容的,需报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责任主体:人事处和各主办部门。

4.完成标准:

(1)年内完成的培训项目数量占计划项目总数的90%以上;

(2)对完成的培训项目,每个项目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培训资料(或课件)、培训效果评估表;

(3)培训效果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处罚

项目四: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1.方法步骤:制定下发各设区市药品类案件指导数。请示上级部门尽快完成药品执法改革,明确药品案件查办相关部门职责,加大药品案件查办力度。成立局机关、检查分局、食品药品稽查局办案协调机构,加强药品类案件查办协调,提高办案数量。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沟通,涉及药品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力。

2.时间节点:11月30日前完成今年案件查办任务,并上传国家局考核系统。

3.责任主体:政策法规处和各业务处室。

4.完成标准:

(1)全区各市县案件查办数不低于3000件;

(2)局机关、检查分局、食品药品稽查局查办案件数不低于80件。

项目五:加强药品执法监督

1.方法步骤: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下发各市市场监管局、各业务处室、各检查分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完成不少于5个市市场监管局、5个检查分局的实地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2.时间节点:12月15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并通报检查结果。

3.责任主体:政策法规处。

4.完成标准:

(1)制定检查方案。

(2)完成不少于5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且每个市检查1个县级单位;5各检查分局的实地检查任务。

(3)发布检查结果通报。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众评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监督改进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公众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我局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责任主体。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和落实绩效考评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解决突出问题方面,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到具体人员,做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三)加强整改督查。局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责任处室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对不按要求认真整改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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