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全区农村地区药品购销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农村地区、集贸市场等地的药店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惩治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此次专项整治是落实《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药监局党组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运用“抓系统、系统抓”机制,聚焦药品安全,开展的对农村地区药品购销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安全用药的获得感、幸福感。
专项整治明确了四项主要内容:一是药品监管人员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检查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二是药品监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三是药品监管人员以低价购买辖区药店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等问题;四是药品监管人员接到反映辖区药店和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问题举报时,不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置,包庇纵容或者任性处罚、不严肃追责等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自治区药监局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分七个步骤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开展全面排查。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五是开展以案促改。六是开展督导检查。七是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全区14个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用实际行动推进清廉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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