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检查分局,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法规,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71号)要求,统一组织人员参加“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注册办法公益宣贯。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贯时间:2021年7月21日14:30—16:45。
二、宣贯方式:网络宣贯。具体操作:关注“中国医药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直播入口”观看(详情见附件)。
三、宣贯内容:《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介绍、《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介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情况介绍。
四、参加人员:基层监管人员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
五、工作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市检查分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时参加注册办法公益宣贯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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