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6月21日,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迅速召开会议对全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现场
黄琛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全区药监部门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案件查办成效显著。全区2022年和今年前5月分别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7407件、119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7%和12.63%。查获“黑窝点”千万元以上大案8件,其中亿元大案1件。2022年涉刑案件移送数位居全国第四,案件查办数量位居全国第八。查处贺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得到国家药监局发文通报表扬。查处崇左跨国“安宫牛黄丸”假药案获公安部贺电。二是风险防控扎实有效。2022年全区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76%,今年已完成检验的55批,也全部合格。医疗器械、化妆品国抽合格率分别达100%和97.61%。近年来均实现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三是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召开了自治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区深化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多部门联合印发《协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开展防疫药械、医美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四是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制定了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药品监管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修订出台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要落实好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形成环环相扣的一个整体,进一步加强“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监管。尤其要聚焦防控重点产品、重点环节,提升防控质效,始终把工作立足点放在不出事上,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一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突出协同联动,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加强自治区、市、县协同联动,推进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建设。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制度要求,会同公检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案件的移送、线索通报、检验认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机制。同时,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惩重处,切实让监管生威,让执法长牙。一要强化案件查办;二要坚持全区一盘棋;三要加强跨部门查办协作。三是突出夯实基础,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将巩固提升行动与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举措以及《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面提高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健全监管机制;二要扎实推进市县监管能力建设;三要依托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药监部门要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业务和资源力量,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主导、药品监管部门主抓、其他各部门各尽其职的协同监管格局。要加强督查考评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责任约谈和通报,对大案要案查办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监管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及时主动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全力以赴做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管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奋力谱写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广西新篇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秋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宏睿出席会议。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两品一械”各业务处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局领导,“两品一械”各业务科室、药检所、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广西药监局各检查分局主要负责人在各市市场监管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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