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行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19年第27次(扩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通告,自2019年1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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