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需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我局已于2019年6月1日将委托下放到各设区市实施审批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许可事项调整收回由自治区药监局审批。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局已建成“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网上审批平台,自2019年11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需调剂使用制剂的,由制剂调入方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http://entp.yjj.gxzf.gov.cn),填写调剂使用申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细则(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PDF版),无需再递交纸质申报资料。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审批平台下载打印电子批件。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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