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需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广西将2006年以来由原各市食药监管部门受理、现场核查、抽样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再注册申请事项以及补充申请审批事项,调整为自治区药监局集中受理、现场核查、抽样及审批。
按照《广西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方案》(厅发〔2018〕31号)的改革精神,检验复核时限由30个工作日提速到25个工作日,最大程度压缩检验复核时限,进一步优化了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受理审评审批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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