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4.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和生产环节及药品批发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销售连锁总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指导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9.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为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4个,局属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中: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为行政单位。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益一类)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公益一类)。局属非一般公共预算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公益二类)。机关服务中心与局本级合并编报2024年部门预算。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8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33号)自治区药监局内设机构为12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与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药品稽查处、人事处(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处),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另设14个检查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1,909.8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245.99万元,增长 6.03%。增长原因一是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增加;二是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1,909.81万元,同比增加1,245.99万元,增长 6.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64.01万元,同比增加809.69万元,增长4.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44.80万元,同比增加 335.31万元,增长41.42%;上年结余收入701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14.41%。
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 21,909.81万元,同比增加1,245.99万元,增长 6.0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115.31万元,占46.17%,同比增加778.20万元,增长8.32%。项目支出预算11, 794.50万元,占 53.8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19 704 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3%,同比增加 1, 579.69万元,增长 8.72%,增长原因为 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增加。
2.“教育支出”科目 285.0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1.30%,同比减少 14.42万元,下降 4.8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1, 20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51%,同比减少 140.83万元,下降 10.42%。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27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4%,同比减少 68.07万元,下降 20.02%。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3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9%,同比减少112.6万元,下降20.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64.01万元,同比增加809.69万元,增长4.21%。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17,881.48万元,教育支出科目27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0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7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38.51万元。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0,00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49.88%,同比增加653.89万元,增长6.99 %。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2.项目支出预算。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11,056.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2%,同比增加 155.80万元,增长 1.57%,增长原因为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71万元,项目支出10,056.3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935.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9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党建工青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开支。
机关服务25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确保局机关正常运行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
药品事务5,260.3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事务监督检查、药品安全应急宣传经费、药品安全标准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5,16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03.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7.33万元。主要用于5个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信息化建设1,193.5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监管平台日常监管系统改造、广西药品智慧监管药品抽验信息系统改造等方面支出。
培训支出270.2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提高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素质,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培训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2,850.2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检查等方面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17.9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08.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4.6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54.7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15.7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38.5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0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8,89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0万元,同比增加43.66万元,增长20.80%,增长原因为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按计划购置3辆公务车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9.20万元,同比增加19.20万元,增加原因为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11.25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下降11.11%,减少原因是我局主动压减会议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55万元,同比增加25.71万元,增长14.32%,增加原因为按计划购置3辆公务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6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增长44.74%,增加原因为按计划购置3辆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5万元,同比减少8.28万元,下降8%,下降原因为我局主动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0.14万元。比上年减少39.94万元,下降11.74%。下降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自治区药监局2024 年政府采购预算6,295.28万元,同比增加191.22万元,增长3.13%。其中:
集中采购预算1,153.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8.32%,同比增加148.59万元,增长14.90%;分散采购预算5,141.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1.68%,同比增加42.63万元,增长0.8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10.28万元,单位资金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采购3,851.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1.18%;工程采购429.7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2%;服务采购2,014.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2%。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4年自治区药监局实有在编车辆31辆,其中:行政参公车辆18辆(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事业单位13辆:轿车3辆,旅行越野车1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92个,预算资金11794.5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7个,预算资金2894.7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经费(专项),预算资金2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区内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鼓励我区化学仿制药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奖补医药企业数量=1家,数量指标2. 奖补仿制药品种数量=1个;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 奖补资金对象符合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 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100%;设2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 奖补金额=400万元,成本指标2. 自治区药监局承担奖补金额=200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 医药企业满意度≥8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为完成各项药品监管工作任务、保障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用于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5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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