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4.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和生产环节及药品批发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销售连锁总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指导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9.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6个直属单位,包括自治区药监局本级和5个自治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公益一类)。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8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33号)自治区药监局内设机构为12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与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药品稽查处、人事处(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处),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另设14个检查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0,663.82万元,比上年减少29.86万元,下降0.1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0,663.82万元,比上年减少29.86万元,下降0.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5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50.14万元,增长0.7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9.50万元,比上年减少190.00万元,下降19.01%;上年结余收入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69%。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原因是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20,663.8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3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27%,比上年增加919.60万元,增长10.90% ;项目支出预算11,3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73%,比上年减少949.50万元,下降7.7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18,1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71%,比上年增加83.16万元,增长0.46%。
(2)教育支出类科目29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5%,比上年增加3.50万元,增长1.1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34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比上年减少85.07万元,下降5.93%。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3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比上年减少11.99万元,下降3.41%。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5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7%,比上年减少19.45万元,下降3.4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9,3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27%,比上年增加919.60万元,增长10.90% 。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5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91%,比上年增加961.32万元,增长14.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1.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8%,比上年减少27.56万元,下降2.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6.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1%,比上年减少14.12万元,下降2.77%。
2.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11,3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4%,比上年减少949.50万元,下降7.7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6.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35%,比上年减少574.61万元,下降68.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58.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6.22%,比上年减少935.69万元,下降12.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9%,比上年增加11.51万元,增长3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5%,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98.06%。
资本性支出预算4,43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9.21%,比上年增加653.29万元,增长17.27%。
对企业补助预算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7% ,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54.3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5.26万元,教育支出29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2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3.82万元,项目支出9,900.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43.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党建工青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开支。
机关服务3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确保局
机关正常运行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
药品事务6,556.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事务监督检查、药品安全应急宣传经费、药品安全标准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4,3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01.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5万元。主要用于5个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信息化建设1,14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监管平台日常监管系统改造、广西药品智慧监管药品抽验信息系统改造等方面支出。
培训支出299.4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提高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素质,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培训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2,722.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检查等方面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64.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8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4.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7.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51.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88.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551.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53.82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6.33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预算184.64万元比上年减少18.31万元,下降9.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年初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22.8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年初部门预算,由各单位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据实申请预算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2.50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24%,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略有增长。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153.83万元,比上年增长4.52万元,增长3.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42万元,比上年增加42 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2023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3万元,比上年减少37.48万元,下降25.10%。下降原因主要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9.14万元。比上年减少202.94万元,下降37.44%。下降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584.06万元,比上年增加499.44万元,增长8.21%。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04.9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3.57%,比上年减少429.42万元,下降29.94%;分散采购5,579.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6.43%,比上年增加928.85万元,增长19.9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采购仪器设备比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4.0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5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5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840.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8.32%,工程类采购预算5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89%,服务类采购预算2,159.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2.79%。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药监局实有在编车辆31辆,其中局本级和局所属参公事业单位18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事业单位13辆:轿车3辆,旅行越野车1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5万元,单位资金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4.7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为完成各项药品监管工作任务、保障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用于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和5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监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