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绩效目标自评要求,结合我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1〕335号)、《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216号)精神,实际下达我区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7,787万元。经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安排药品部分资金3,893.5万元,占50%。全年支出99%。
绩效目标情况: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提高“两品一械”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提升“两品一械”检验检测能力。
(二)自治区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自治区本级安排3,099万元,具体如下:
药品安全应急宣传经费80万元。根据国家药监局下达工作任务,安排宣传经费80万元,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支出。由局机关实施。
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49万元。用于“两品一械”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分别安排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药品、化妆品抽验经费600万元。国家药监局下达药品抽验任务480批次及药品评价性抽验品种2个,化妆品抽验任务500批次,由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施。
仪器设备购置2,300万元。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要求,分别安排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和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
食品药品审评查验工作经费70万元,用于保障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完成现场查验及技术审评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
2.补助市县安排794.5万元。主要用于各有关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执法办案、防疫物资专项检查、购置执法装备、药品监管专题调研或课题研究等药品监管相关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合计3,893.5万元已于2022年2月下达2,949万元,7月下达944.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资金执行率98.93%,结转结余41.76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业务培训班由区外转区内办班,费用减少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情况良好,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药品项目共设35个产出指标,2022年全面完成目标。
(1)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10个,已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5个,已全部完成。
(3)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1个,从项目时效来看,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及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9个,均未超出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7个,均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1个,均达到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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