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6个直属单位,包括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和5个自治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4.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和生产环节及药品批发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销售连锁总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指导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9.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19,727.61万元,同比减少704.25万元,下降3.4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9,727.61万元,同比减少704.25万元,下降3.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90.6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2 %,同比增加1292.80万元,同比增长8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5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同比增加2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8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同比减少2,211.05万元,同比减少18%。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余收入减少,收入预算总体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为19,727.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7,73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2%,同比增加1,850.61万元,增长31.31 %;项目支出预算11,99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8%,同比减少2,547.86万元,减少17.5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17,25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6%,同比减少1233.41 万元,下降6.67%。
(2)教育支出类科目29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1%,同比减少5.91万元,下降1.94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32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3%,同比增加281.51万元,增长26.92%。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2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同比增加104.46万元,增长47.65%。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2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增加149.10万元,增长39.6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73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74%,增加1,843.61万元,增长31.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16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70%,同比增加1,571.75万元,增长34.2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3.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4%,同比增加225.95万元,增长26.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6.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6%,同比增加45.91万元,增长10.67%。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21年我部门6个预算单位共有编制数428名,同比增加48名,编内在职实有人数326人,同比增加65人。二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三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四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核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检查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的函》(桂事管函〔2019〕362号),2021年购置15辆公务用车及增加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99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8%,同比减少 2,547.86万元,下降 17.5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56.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47%,同比增加 103.37万元,增长9%。
商品和服务支出7,279.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0.69%,同比增加13.05万元,增长22.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28%,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56%。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3%,同比减少2200万元,下降84.61%。
资本性支出3,0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5.23%,同比减少241.86万元,降低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90.6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16.74万元,教育支出类科目29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32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2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2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09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2.42万元,项目支出10,358.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448.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建工青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开支。
机关服务3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确保机关正常运行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药品事务7,077.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药品事务监督检查、药品安全应急宣传经费、药品安全标准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3,109.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5个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信息化建设670.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区完成自治区“聚通用”、“政务一体化”平台改造、药品监管平台日常监管系统改造、广西药品智慧监管药品抽验信息系统改造等方面支出。
培训支出298.0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提高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素质,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培训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1624.0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检查等方面。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监督执法经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17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5.7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
事业单位离退休100.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9.8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9.9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32.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90.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524.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2.42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9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6.8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2.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91.57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6.88万元,比上年增加305.53万元,同比增长251.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22.8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2.51万元,同比减少0.98万元,下降7.2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391.57万元,同比增加307.71万元,增长366.9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40万元,同比增加24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核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检查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的函》(桂事管函〔2019〕362号)文件,2021年拟购置15辆公务用车,其中本级14个检查分局预算购置14辆执法公务车,下属事业单位购置1辆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大幅度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57万元,同比增加67.71万元,增长80.74%。增长的原因2021年购置15辆公务用车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亦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4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3.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9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长原因: 2021年我部门6个预算单位共有编制数428名,同比增加48名,编内在职实有人数326人,同比增加65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亦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04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45.95万元,比上年减少3,975.4万元,下降39.6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严采购,控制采购成本,采购预算大幅下降。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859.1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8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93.76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预算986.9万元,占采购预算16.34%;分散采购5054.05万元,占采购预算83.66%。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车编制为43辆,其中行政与参公事业单位29辆,事业单位14辆;实有车辆数41辆,其中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29辆,事业单位12辆。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8辆,实有车辆27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用车1辆;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中共有18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3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30.28%,涉及我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执法办案等各个领域。其中:局本级有5个200万元以上项目,分别是:药品安全监管辅助项目222万元、药品安全监管辅助项目(专项))252万元,执法车辆购置224万元,补助市县能力建设资金668万元,监督抽验经费(补助市县)1,939万元。通过连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增强了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2021年度以前的绩效目标管理结果显示,我局总体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