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大楼维修询价函
社会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拟采购(维修工程),欢迎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及材料品种规格明细
详见附件(办公楼修缮工程量报价清单)。
2.质量要求:
①做好现场勘察,做到测量准确、基础牢固、美观适用、场地施工前各项协调工作到位、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方应给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③施工中所使用的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标注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保存相关图片资料。
④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⑤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术水平或有相关工作证明。
⑥按照实际规格、型号、尺寸及施工工艺进行审核结算。
3.质保要求:
施工方在甲方验收完成确认合格后,以验收书签订日期为准,质量保证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如所维修的项目出现脱落、开裂等施工工艺原因影响的,施工方需及时并无偿配合甲方进行重新修复,直到合格为止。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在 48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一) 合格供应商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合同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装饰装修资质);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2:00时前。
2. 联系人:李有平 ;联系电话:13211379998
3. 报价文件密封好后送达: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监局710办公室。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包括人工、材料、运输、装饰、垃圾清运、卫生清理、设备、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报价时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要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交到指定地点及联系人。
四、维修工程预算
维修工程总预算95922.63元,超过该预算的报价一律无效。
五、中标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最低价中标。
询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6 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