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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药品监管舆情监测服务项目比选函(第二次)

2023-08-29 09:05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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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潜在供应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采购2023年药品监管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特向社会征集比选承担单位,比选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药品监管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20万元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1

舆情监测预警服务

1

一、每年监测药品(包含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舆情数据不少于100万条;16小时/工作日提供舆情预警服务

二、实时监测。

1.全年7*24小时对国内外主流媒体(包括国内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论坛博客等)的实时监测采集、内容提取,自动消重,梳理涉及广西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动态信息、预警信息、热点事件,分析信息来源、热度走势、地域分布等。2.可通过设置关键词进行精准监测。监测的关键词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三、舆情预警。

1.专项小组挑选突发、敏感、负面、热点舆情信息形成舆情预警快报,对于网络舆情数据、专题分析中发现的热点舆情事件、有害信息或敏感信息,及时进行预警,将预警信息推送给采购人指定联系人。舆情预警功能支持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预警方式为电话、手机短信、邮件、QQ、微信、手机客户端、PC端等多种可选方式。

2.有7×24小时的人工预警服务机制,具备完善的舆情危机预警流程。监测到涉桂药品监管相关舆情危机事件,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协助采购人第一时间了解负面舆情的情况,为采购人争取舆情处置宝贵时间。

四、舆情咨询服务。

对于发生的热点舆情事件,在提供舆情信息的同时,第一时间提供对该舆情事件的咨询建议。

2

舆情报告

(月报)

1

全年共12期。内容包括近期舆情动态、信息汇总、舆情特点分析、热点分析、传播态势分析、多维度数据解析、突发事件得失、应对点评、舆情规划建议等,帮助采购人了解近期舆情整体状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舆情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3

舆情报告

(专报)

1

全年不少于5篇。针对突发舆情事件进行整体分析和梳理,第一时间对舆情危机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客观预判,提供专业的危机研判分析与建议。内容包括事件概述、媒体对事件的关注点分析、网民对事件的主要观点以及专家建议等,依据相关数据,做定性、定量分析。专报分类有突发事件报告、宣传效果评估报告、热点事件传播情况分析报告。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报价要求

报价必须包含货物(服务、工程)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其他培训、技术支持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

履约保证金

   三、资格证明文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报价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价材料,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报价函;

2.报价表;

3.项目实施相关方案;

4.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6.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9.相关业绩;

   五、报价无效情形

报价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按报价响应无效处理:

1)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采购项目交货时间、响应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地点、合同签订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报价产品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询价小组认定与采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5)报价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项目内容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价截止时间:20239718:00

2.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771-5846529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505。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八、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以最高综合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定内容

分值

标准

价格分

最低价为基准价

20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20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方案分

项目实施方案

38

1.监测方案(24分)

一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监测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相应的技术参数;

二挡(16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监测方案,较完整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能根据实际情况简要描述项目监测范围、内容和进度安排;能针对药品领域提出简单的监测方式和思路。

三档(24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监测方案,在满足二档的要求基础上,能根据实际情况详细描述项目监测范围、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服务措施,能够针对每个采购需求分别提出解决方案。要求舆情检测的范围应覆盖全媒体;能提出判断舆情敏感程度的标准,设置不同级别,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信息发布的要说明发布渠道及相关证明。

2.舆情和点题案例(14分)

一档(7分):能提供二个国内药品领域舆情应对案例(应包含事件具体内容,舆情分析、舆情应对方案,处置措施等),要求案例监测时间在一年内。

二档(14分):

A.能针对药品领域提出详细的监测方式和思路;提供三个国内药品领域舆情应对案例(应包含事件具体内容,舆情分析、舆情应对方案,处置措施等),要求案例监测时间在一年内,每个案例字数在2000字以上;提供一年来广西区内药品负面舆情的监测列表(包括标题、链接等)。(9分)

B.投标人能提供其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作的点题调研报告两份,且报告字数在六千字以上。(5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方案

10

(一档5分)能提供完善、可实施和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方案,依此来指导售后服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档10分)在一档基础上,售后服务内容较充实,详尽,服务项目较多,能为项目提供优质的舆情监测售后服务及反馈。

团队服务

投入该项目的人员数量、人员安排、专业水平

20

1.人员配备(6分)

一档(3分):人员配备合理,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人的技术服务团队,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6分):人员配备完备,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5人的技术服务团队,提供有良好的服务监督及保障机制,响应时效高,能为项目提供优质的舆情监测服务及反馈。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2022年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含所投入的所有人员,无证明材料,或不齐全,或人员信息与证明材料不符的不予入档。

2.服务团队技术资格分(14分)

投标人技术服务团队成员中拥有记者、编辑类别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多4分;拥有记者、编辑、类别中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多4分;拥有舆情分析师类别资格证书,每个得分1分,最多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原件备查)

其他

具有20181月以来类似活动项目业绩。

12

1.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舆情监测平台的(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原件备查)得4分,非自主知识产品的(提供产品获得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产权所有人相关证明)得1分。(本项不累计)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2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在药品舆情领域的合同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合同业绩得2分;在其他舆情领域的合同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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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