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采购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第二阶段编制服务,特向有关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第二阶段编制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
三、采购内容
(一) 根据《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第二阶段编制服务的内容需要,对广西药品监管系统相关部门、机构进行补充调研(实地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询等)和举行专题研讨,收集需要的资料并对相关资料、文件、数据进行整理;
(二)根据《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第二阶段编制服务的内容需要,对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对接并将其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消化吸收;与国家局进行规划对接并较好地贯彻国家局有关“十四五”规划的精神和要点;
(三)在完成第(一)(二)项工作基础上,形成《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进行消化吸收;
(五) 在完成《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工作基础上,形成《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审评稿)》;
(六)在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指导下,组织“《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专家评审会”,对《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审评稿)》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所需费用(交通费、会议费、评审费等)由乙方负责;
(七)按照专家评审会关于《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评审意见,进行消化吸收,对文本进行修改,形成《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八)撰写《〈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编制说明》等上报配套文件;
(九)按照自治区有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要求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期提交《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十)按照自治区政府审发的《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撰写《〈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
(十一)对第一、二阶段编制服务所形成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服务要求
(一) 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立场实施研究,在“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计划和时间节点期限内分别提交《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审评稿)》和《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二) 提交的《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送审稿)》能够符合自治区有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篇章内容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局“十四五”规划的精神和要点;又密切联系广西药品安全治理和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既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又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类整理规划编制过程的各类档案,制编档案目录并装订成册。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 单位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服务工作方案一份(加盖公章)
(三) 报价表(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请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于2021年1 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用信封密封好送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118办公室(南宁市云景路32号),联系人:黄显云,联系电话0771-5775559。
六、采购预算
广西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第二阶段编制服务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七、中标规则
在审核报价材料完整性的前提下,在预算内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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