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函

2021-01-26 17:10     来源:规划财务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采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特向有关潜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服务期1年。

三、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服务,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律服务,日常法律服务等。

四、服务要求

(一)团队要求。律师事务所应选派两名以上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其中,团队负责人应由律师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人才库成员的资深律师担任。

(二)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成员应熟悉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职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许可、备案质量监管、上市后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有所了解;具有担任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及办理药品监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经验,能全面承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日常法律服务、行政诉讼出庭、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服务等决策咨询参谋之责。

(三)服务内容。负责对本局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协助或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管理制度;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可能涉及的其他民事案件和仲裁案件;参与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的研讨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开展法教育、宣传和培训;对重要的政策措施、经济项目、资产处置及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其他要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事项和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等保密

五、报价人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10年以上,注册地在南宁的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具备注册专职律师20名及以上,拟投入本服务团队中执业律师2名以上(团队负责人专职执业时间不得少于15年),并且拟派出律师应当具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专业特长。报价文件应含拟投入本服务团队中执业律师的简历;

(三)报价人最近3年内有为2家以上政府机关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四)报价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5年内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五)报价人与询价人无利益冲突。

六、报价材料要求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

(三)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请有意向报价的律师事务所于202121日前将上述材料用信封密封好送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306办公室(南宁市云景路32号),联系人:黄义,联系电话0771-585106515877174200

七、采购预算

202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共玖万元整(¥90000),法律顾问队伍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服务等不另收费。

八、中标规则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审核报价材料完整性的前提下,综合报价、服务方案、资质等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26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