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采购清洗综合业务大楼外墙面及玻璃施工工程服务,特向有关潜在施工单位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清洗综合业务大楼外墙面及玻璃施工工程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三、采购内容
为改善大楼外观整体效果,给局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拟于近期组织相关专业清洗公司对大楼外墙及玻璃进行全面清洗保养。经初步测算,大楼外墙共约12000平方米,清洗范围主要包括:1-22层主楼、裙楼四面外墙及玻璃、一楼大厅入口部分地面砖,主次两个大门出入口值班楼外墙等。
四、报价人条件
一是施工公司具有高空作业1-2级资质证书;二是施工公司具有专业高空清洗作业甲级资质证明;三是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证书或已购买团体保险;四是清洗洁净程度须达到业主或国家清洁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要求。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
(三)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请有意向报价的施工单位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用信封密封好送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710办公室(南宁市云景路32号),联系电话0771-5885936。
六、采购预算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清洗综合业务大楼外墙面及玻璃施工工程服务,经市场初步询价,高空外墙清洗业务约8.6元/平方米,局大楼外墙及玻璃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预算约需壹拾万叁仟贰佰元整(¥103200.00)。
七、中标规则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审核报价材料完整性的前提下,综合报价、施工方案、资质等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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