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考试安排,现将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笔试(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请未注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账号的考生于2021年10月10日上午8点前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及进行注册,已注册账号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 7日至2021年10月16日8时前登陆网址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13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四、面试时间及工作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及岗位安排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 16 日(星期六)至10月 17 日(星期日)。
10月16日上午考生签到截止时间为8点30分,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0月16日下午考生签到截止时间为13点,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0月17日上午考生签到截止时间为8点,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0月17日下午考生签到截止时间为13点30分,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日期 | 面试岗位名称 | 面试日期 | 面试岗位名称 |
10月16日上午 | 质量控制管理员13 (专业技术岗13) | 10月16日下午 | 财务人员 (专业技术岗15) |
无源医疗器械检验员6(专业技术岗6) | |||
无源医疗器械检验员8(专业技术岗8) | |||
10月17日上午 | 生物检验员9 (专业技术岗9) | 10月17日下午 | 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1(专业技术岗1) |
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4(专业技术岗4) | |||
生物学检验员10 (专业技术岗10) | 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3(专业技术岗3) | ||
行政管理员16 (行政管理岗16) 3人 | |||
生物学检验员11 (专业技术岗11) | 行政管理员17 (行政管理岗17) 3人 |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
本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具体如下:
1.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1(专业技术岗1):接地阻抗测试。
在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4.5规定的条件下 ,按GB 9706.1-2007中18f规定的方法测试样品的接地阻抗。主要实验仪器为医用接地阻抗测试仪(型号TOS6210,生产厂商为日本菊水)。
2.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3(专业技术岗3):审核红外额温枪产品软件描述文档。
按YY/T 0664-2020《医疗器械软件软件生存周期过程》和《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50号)的要求,审核红外额温枪软件描述文档。
3.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员3(专业技术岗3):接地阻抗测试。
在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4.5规定的条件下 ,按GB 9706.1-2007中18f规定的方法测试样品的接地阻抗。主要实验仪器为医用接地阻抗测试仪(型号TOS6210,生产厂商为日本菊水)。
4.无源医疗器械检验员6(专业技术岗6):准确配制一定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
按分析化学实验基本要求,准确配制一定体积、浓度为1.00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主要实验仪器为: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型号:MS204TS,生产厂家:梅特勒-托利多)。
5.无源医疗器械检验员8(专业技术岗8):金属维氏硬度(HV0.2)测试。
按《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340.1-2009规定的条件,测试样品的维氏硬度(HV0.2)。主要实验仪器为显微维氏硬度计(型号VH1202,生产厂商为WILSON)。
6.生物检验员9(专业技术岗9):小鼠尾静脉注射操作。
按照GB/T 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急性全身毒性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小鼠尾静脉注射操作。
7.生物学检验员10(专业技术岗10):贴壁培养细胞换液操作。
按照GB/T 16886.5-201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贴壁细胞换液操作。主要实验仪器有洁净工作台(品牌:苏净安泰,型号:VD-850-U)、CO2培养箱(品牌: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型号:311)和倒置显微镜(品牌:重光COIC;型号:XDS-1B)。
8.生物学检验员11(专业技术岗11):细菌革兰氏染色操作及镜检。
按照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B规定的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进行细菌革兰氏染色及镜检操作。主要实验仪器有微生物显微镜(品牌:徕卡;型号:DM500)。
9.质量控制管理员13(专业技术岗13): 质量工作方案撰写/质量工作案例分析。
按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撰写质量工作方案/进行质量工作案例分析。
10.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岗15):会计工作案例实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进行会计工作案例实际操作。
11.行政管理员16(行政管理岗16):公文写作。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根据现场提供的文档进行公文起草或改写。
12.行政管理员17(行政管理岗17):公文写作。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根据现场提供的文档进行公文起草或改写。
(三)面试时长及成绩计算
1.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人,分值80分。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长:10分钟/人,分值20分。
3.面试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应变能力等方面,成绩占80%(即8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20%(即20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结构化面试成绩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相加后,得出考生面试成绩。
五、面试工作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资格复查
1.面试注意事项在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查阅。
2.面试采取“分时分批”方式,分报考岗位进行面试。面试当天按面试时间安排表顺序进行每个岗位的面试。为了避免分批面试存在时间差而造成的一系列风险,进行结构化面试时,不同岗位采用不同试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入场,核验“二码”(“广西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进行体温排查显示体温正常,依次单人进入中心前台大厅。
4.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如有)原件,在中心网站面试公告下载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打印签字后交给考场工作人员。
5.考生在现场填写《广西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由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查确认后,进行签到和面试顺序抽签。抽签完毕并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后,按岗位由工作人员引领至独立候考室。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开始时,由工作人员将考生从独立候考室,逐一引领至结构化面试室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未经允许不能离开候考室。
2.每一考生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候考区,等待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 同一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安排在同一考场,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开始时,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至专用考室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区域等候。
2.每一考生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引领至考后休息室,直至本小组(一个岗位)所有考生结束考试后。
3.每一岗位所有考生完成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4.公布成绩后,该岗位报考考生按顺序依次全部离场,在指定地点领取手机,全部离开考点。考生在参加面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考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考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亲属或他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如有)原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迟到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二)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24小时之内在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做到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考试当天考生到达考点后,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广西健康码“二码”联查出行制度,须现场查验考生“广西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与个人健康承诺书,“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因自身因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考资格;非驻邕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抵桂,请务必及时向社区报备,并按抵桂时间算起配合进行健康管理:
1. 抵桂不足 7 天的,进行 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 7、 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2. 抵桂超过 7 天不足 14 天的,进行 7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 次核酸检测(第 1、 7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3. 抵桂超过 14 天不足 21 天的,进行 7 天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 7 天);
4. 抵桂超过 21 天的,做 1 次核酸检测。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可咨询0771-12320或江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771-4807916。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以及进入面试考场中须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是否具备条件参加考试,可以继续考试、完成考试的考生,由专人带至临时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三)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面试地点公共交通路线
可搭乘56路、W1路、D15路公交车到国凯一支路路口站下车前往。
九、面试工作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1.面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771-2861866。
2.面试工作监督电话:0771-2800500。
3.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
人事处:0771-5573069;
机关纪委:0771-5775887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