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做好广西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的通知
(桂药监函〔2024〕269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攻坚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30日起,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并上线运行。现就对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对接工作。“药品广告审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注销”等全区第一批实现双向对接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办理,无需跳转广西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系统申报界面。审批人员登录广西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对接的事项会统一标示为“一网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高频优先”原则,持续推进全区“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88个主项、277个子项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逐项对接。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根据自治区对接工作要求,我局统一对全区“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逐项完善。请各地及时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已实现双向对接的事项,开展对接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办事指南编制和发布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十一同”,实现同一事项各信息要素全区统一。
三、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完成双向对接的事项,办理流程、状态和结果实时同步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并同步上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地要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按照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定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规范办件,杜绝增环节、增材料、超时限办件。
四、做到宣传引导工作。各地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系统一体化对接工作成果,帮助及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实现双向对接事项的网上申报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五、双向对接工作如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人:韦 文、杨文章
联系电话:0771—5892396
技术服务工作QQ群号:515324266。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问题可联系自治区局政务服务窗口。联系人:姚 琳,联系电话:0771—559536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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