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抽药品抽样委托书
(编号:2025005)
委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强,局长
受委托单位: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单位地址: 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
法定代表人:罗达龙,所长
委托依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药管〔2019〕34号)第十三条。
委托事项: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药品进行抽样。
委托期限: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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