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非临床药学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药监局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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