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临床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临床药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区非临床药学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范围为在广西非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检查核查、技术审评以及研发、生产、经营、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药学(或药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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