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作为2023年度政治理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理解,进一步增强贯彻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局党组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位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完善药品监管法治体系。一是制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10余件制度文件,不断织密药品监管制度之网。二是结合广西药品监管实际,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地方立法调研。三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明晰各级药品监管事权。四是推动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制度,印发《药品监管领域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2023年以来,我局共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29件,全部经法制部门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多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2023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均已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按要求集中清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含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2件,其中各有1件建议废止外,其余均现行有效,清理意见按时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审查。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共公开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19343件,行政处罚决定33件,行政检查信息50条。二是制修订药品监管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三是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发布药品典型案例11件,评选优秀案例8件,其中2件获国家药监局采纳公布,进一步指导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
(七)推动落实药品领域行刑衔接。一是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出台《贯彻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工作意见》。二是联合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对玉林市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案件进行现场督导、联合挂牌督办;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药品案件及线索研判暨案件线索通报会5次,通报药品领域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5条。三是铁腕整治打出声势。2023以来,全区共查办“两品一械”普通程序案件5809件,涉案货值金额94530.88万元,罚没款4395.38万元;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31件;移送涉刑案件53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个。
(八)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争取到国家药监局15条支持政策并推动落实,目前医疗器械经营数字化智慧监管试点建设、钦州港药材进口口岸申建等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深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环境,广西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技术审评、审批平均时限分别为28个和8个工作日,比法定60个和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一半以上,100家企业新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42张。三是与防城港、河池、贺州市签订医药产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共同建立创新服务站进园区,推动桂林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等,实现服务“零距离”。附条件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目前已支持22家企业从外省转入生产品种300个。
(九)主动预防化解争议纠纷。一是及时准确办理投诉举报,2023年共收到投诉举报件6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二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强化。年内,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国家药监局均不予受理或驳回复议申请;被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法院裁定驳回起诉1件,待作出判决1件。
(十)加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继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新时代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规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以“新媒体+宣传”新技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模式,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2023年以来,累计覆盖人数500多万人次,开展送法进社区、结对帮扶点普法宣传等近30场,在各类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等发布稿件2575篇、短视频62条,阅读量近200万次,推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法治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四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三位一体推进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全区药品监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二是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对全区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执行力度,持续抓好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推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等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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