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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治区药监局成文日期:2026年03月04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药监函〔2026〕144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

2026-03-06 10:46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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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已经自治区药监局2026年第7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6月24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桂药监函〔2025〕302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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