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法〔2020〕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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