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8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有利于各处室落实自治区局党组工作部署,现将我局调整后的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主动对接,及时平稳有序交接,合理规划工作目标,科学分解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品监管工作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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