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潘文道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决明子等17种商品按食品用途进口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药监部门支持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2022年4月,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及南宁海关印发了《进一步深化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方案》,明确在广西注册的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将符合进口条件的药食同源商品按食品用途进口,进口企业需凭相关进口单证先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口岸药品管理部门)取得《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再向区内任一海关办理通关手续。2022年12月,四部门再次下发了《关于豆蔻纳入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商品品种的函》,将玉林市最急需、最大宗进口的香料豆蔻纳入我区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目录名单中。截至目前,核发《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62份,涉及肉豆蔻、豆蔻、丁香、荜茇、姜黄、八角、肉桂等7个药食同源品种,进口重量1330吨、625万美元。
二、关于扩大国外优质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准入问题。国外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的准入属于国家事权,地方无权决定,我局将积极向国家药监局请示汇报,进一步优化中药材进口管理措施,进一步深化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扩大国外优质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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