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市监人函〔2020〕395号)要求,我局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经国家药监局初步审定,确定了广西药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2名)
吴植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主任
袁榕穗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医疗器械审评查验科科长
根据评选程序要求,现对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1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或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自治区药监局人事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政编码:530029,联系电话:0771-5827710;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邮政编码:530028,电话:0771-5530605。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药监局人事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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