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桂药监生稽罚〔2022〕2号 | 广西贵港市绿之源种养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劣药山豆根( 批号:180601)案 | 广西贵港市绿之源种养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 | 9145080377170847XF | 梁 琦 | 当事人生产劣药山豆根( 批号:180601)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于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库存、召回的山豆根(批号:180601)5.845kg; 2.没收生产上述山豆根(批号:180601)违法所得叁仟叁佰玖拾伍元叁角零分(¥3395.30); 3.处违法生产上述山豆根(批号:180601)货值金额伍仟零陆拾叁元壹角玖分(¥5063.19)2.5倍的罚款,即壹万贰仟陆佰伍拾柒元玖角捌分(¥12657.98)。 |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2年6月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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