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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五加皮案)

2024-09-13 09:33     来源: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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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桂药监流稽罚〔2024〕  6号 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五加皮案 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14511036777166684 黄雪妮 当事人销售劣药中药饮片五加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第二十八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药品五加皮(批号:230901)0.5kg;
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叁元柒角叁分(173.73元)。
主动履行
2024年9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9日
相关附件:桂药监流稽罚〔2024〕 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示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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